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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8人力资源考试报名通知

2018-03-21 15:17:00     来源:网络 
摘要:中公教育为您提供人力资源考试相关资讯,请您持续关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要求,现就5月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报名范围

  (一)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4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理论或技能)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申报参加2018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含补考考生)。

  二、全国统一鉴定报名要求

  (一)符合2018年5月全国统一鉴定5个职业补考条件的考生,由原报名机构组织报名。各鉴定机构只能提取在本机构报名的考生数据,不得提取其他鉴定机构的考生数据,通过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补考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补考考生的准考证统一由省鉴定中心下发。

  (二)申报参加2018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不含该职业补考考生)实行个人网上报名,通过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或“湖北工匠”微信公众号进入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关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成绩查询。人力资源管理师5月份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

  三、全国统一鉴定收费标准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9号)要求,从2018年4月1日起,全省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各鉴定机构2018年4月1日前完成补考考生(含人力资源师补考考生)的报名工作的可按照原标准缴费(以省鉴定中心开票时间为准),4月1日后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求

  (一)各鉴定机构应尽快与符合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联系确定是否参加5月份补考,及时完成有关报名工作。

  (二)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2018年5月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平稳过渡,工作中出现任何问题可及时与省职业中心鉴定考务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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