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劳动关系协调员(1-4级)。
二、鉴定日期
2020年8月29-30日和11月21日
三、报名条件
新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的人员应符合该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申报条件,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人员应是2019年在我市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市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且未参加过补考的考生。
四、鉴定申报
(一)8月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7日
资格审查时间:7月30日-8月11日
交费截止时间:8月12日
网上报名端口:http://regist.bjupi.com/
现场报名地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北区3号楼4楼3402室)
(二)11月补考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10月19日-10月30日
交费截止时间:10月31日
网上报名端口:http://regist.bjupi.com/
现场报名地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新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时即提交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考试合格后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颁发证书。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申报材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自2021年起,我市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两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8月、11月鉴定结束后,不再受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两个职业的新申报和补考报名。
原标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全市统一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cqosta.org.cn/TrainHelper/site/page/bc919ee39bc24deda5553879f6ffc75d?nodeId=112&contentId=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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